数字古籍阅览室管理制度

1.本室供本校师生阅览服务;外单位读者阅览,须持工作证或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,经古籍部主任同意后,方可阅览。

2.数字古籍阅览室计算机、阅览桌位等设备只用于馆藏数字古籍阅览服务;未经馆长许可,任何人不得改变本室及设施设备的用途。

3.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,保证数字古籍数据安全,未经管理员许可,读者不得使用光盘、U盘等电子设备。

4.读者必须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,严禁野蛮操作,严禁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下列更改:

①修改计算机显示属性,包括背景、界面风格、鼠标指针、默认图标等;

②设置个性化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;

③安装任何软件;

④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共享属性;

⑤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等。

凡不按规定阅览使用而造成硬软件损坏者,必须酌情赔偿。

5.除管理员外,任何读者不得移动、拆卸室内网络设施和计算机;凡读者有违规行为造成计算机整机或部件损坏或丢失者,须酌情赔偿。

6.本室只供读者阅览馆藏数字古籍;严禁在本室计算机上操作任何电子游戏,以及其它与馆藏数字古籍阅读无关的操作。

7.凡读者需阅读珍贵古籍数子全文者,需通过图书馆主页“古籍特色库”页面,认真填写相关信息,并注册账号,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,方可浏览;账号只限于数字古籍全文阅读,不提供下载服务。

8.本室管理员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本室所有电子设备;按照图书馆安保制度,每天上午上班与下午下班前,要巡视本室,要对电灯、门窗、电子设备、安全防控设备等进行例行检查;要作好防虫、防鼠、防尘、卫生等工作;正常开放与预约阅览时间,要在岗专值服务。

9.数字古籍阅览室开放时间为:周二、四全天,具体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工作时间相一致。如读者有特殊阅览需要,可通过图书馆主页“预约服务”栏提前预约。

10.其他要求事项。

 

古籍部

2016年08月23日